今日在杜维明教授的“儒家伦理学”课上讨论《论语》,提出了两点疑难:
一、《论语·雍也》道:子曰:知者乐水,仁者乐山,知者动,仁者静,知者乐,仁者寿。
从这则的出发点来看,孔子刻意地将“知者”和“仁者”二者区分开来,作为两个不同的个体存在。知者为有智慧之人,而仁者乃仁义之君子。二者并不应有矛盾——知者和仁者不应是二相互排除之识别。但此章却刻意置二者貌似对立之营——“水”对于“山”、“动”对于“静”、“乐”对于“寿”——不知目的何在?难道仁者就不能是知者,知者就不能使仁者吗?杜教授回答说,二者并不是对立的,而只是适应不同样的人之不同“道路”。如果一个人好“水”,好“动”,好“乐”,则有质为知者;而如果有一个人好“山”,好“静”,向往”寿“,则有仁者之质。也就是说,如果想要了解孔子之学,不可用一种西方思维提倡的二元论角度来理解。与其把”思想——身体“、“神圣——亵渎”给区分开来,更应该用一种整体的观点来同时接受二者,就如一和谐的阴阳图一样,阴中有阳,阳中有阴。
二、《论语·泰伯》记载:子曰:民可使用之,不可使知之。
这句话的意思首次接触容易解释成以下:可以去指导和利用民众(用,可施也——《说文》),却不能让民众得到知识。而儒学的核心价值之一就是“学”,讲究的是每个人都探索知识,了解天道,以成君子。这段岂不是与儒家学说相反,而更像是黄老无为愚民之道?梁任公为了解决此矛盾,将问题归根于标点符号错位,并将此章重建为:子曰:民可,使用之,不可,使知之。也就是说,如果民众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知识和道德水平,君子即可放心用之,而尚未达到这种水平,君子则需让他们学到知识,故使知之。杜教授认为任公此举过为牵强,也无甚必要。建立在标点符号不变的基础上,他建议如此来读此章:对于一个领导人来说,他是可以指挥民众,根据情况最佳的分配劳动力的,从而“使用之”。另一方面,领导人则没有办法强加学与民众,故”不可使知之”:学习和获得知识必须是一个个体自己的选择和过程,而不可强行灌输之。故云“为己而学”也。如此看来,“不可使知之”有别于黄老无为愚民之道。在这里领导人并不有意主动地去让民众变得愚昧,而只是朴实地接受现实状况,并不刻意勉强履行不可求之事。
三、圣
圣的繁体字是“聖”:上为耳和口,下为王。即使说,圣人就是一个有能力听天下事、并肯定自己观点、行王道的凡人。可惜简化“聖”为“圣”后则无法了解到此字的由来及用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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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:
“民可使用之,不可使知之。”的解释比较新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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